C114訊 2月6日消息(南山)工信部最新公告,調整部分電信設備監管方式。根據公告,對固定電話終端、無繩電話終端、集團電話、傳真機、調制解調器(含卡)、無線尋呼機、窄帶綜合業務數字網絡終端(ISDN終端)、接入移動通信網絡的多媒體終端、幀中繼交換機、異步傳輸模式交換機(ATM交換機)、呼叫中心設備等11種電信設備,工信部不再受理和審批新的進網許可申請。
對于不再實行進網許可管理的電信設備,生產企業應當根據《產品質量法》《標準化法》《電信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明示其產品所采用的電信標準,不得降低產品質量和性能。生產企業應在每季度的首月,通過我部在線政務服務平臺(https://jwxk.miit.gov.cn)填報上一季度本企業新上市產品的相關信息。工信部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工信部解讀稱,順應電信技術和設備產業發展形勢,對固定電話終端等11種電信設備不再施行進網管理。
與此同時,對衛星互聯網設備、功能虛擬化設備,按照《電信條例》《電信設備進網管理辦法》等規定,納入現行進網許可管理。
工信部解讀稱,電信技術的發展日新月異,電信設備不斷迭代更新,一些代表電信技術最新發展成果、事關電信安全和互聯互通的新設備不斷涌現。將衛星互聯網設備、功能虛擬化設備納入進網許可管理,既符合信息通信技術發展方向,也是保障電信安全、互聯互通和廣大用戶權益的必然要求。
衛星互聯網設備是指基于衛星通信技術完成數據交互,向用戶提供互聯網服務的新型網絡設備。衛星互聯網是繼固定通信網、移動通信網絡之后新興的信息通信基礎設施,是全球信息通信網絡未來發展的重點方向之一。在未來網絡演進中,衛星互聯網將與地面通信網絡進一步融合,逐步形成天地一體、融通發展的立體化通信網絡。
功能虛擬化設備是指采用虛擬化、可編程等技術將設備功能軟件化,并運行于通用硬件平臺之上的新型網絡設備。區別于傳統的硬件、軟件一體的網絡設備,隨著軟件定義網絡(SDN)和網絡功能虛擬化技術(NFV)的應用發展,功能虛擬化設備實現了電信設備中的功能軟件與硬件平臺的解耦和分離,將廣泛應用于移動通信和數據通信等領域。
后續,工信部將依據現行的進網許可管理規定,指導相關生產企業開展產品檢測、提交許可申請,對上述兩類設備實施許可準入和監督管理。